公孙丑下 · 孟子 2B.8
章句 08
沈同以其私问曰:「燕可伐与?」孟子曰:「可。子哙不得与人燕,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。有仕于此,而子悦之,不告于王,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;夫士也,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,则可乎?何以异于是?」齐人伐燕。或问曰:「劝齐伐燕,有诸?」曰:「未也。沈同问:『燕可伐与?』吾应之曰:『可。』彼然而伐之也。彼如曰:『孰可以伐之?』则将应之曰:『为天吏则可以伐之。』今有杀人者,或问之曰:『人可杀与?』则将应之曰:『可。』彼如曰:『孰可以杀之?』则将应之曰:『为士师则可以杀之。』今以燕伐燕,何为劝之哉?」
第一性阅读
先确认原话与语境,再写出论证依赖的前提,最后检验这条原则成立的条件与边界。